麓山寺碑
時代為唐。位于湖南省長沙市岳麓書院教學齋后山坡上。此碑為國內名碑之一。
碑文為唐代書法家李邕于開元十八年(730)撰并書。碑石通高400厘米,寬144厘米。碑額篆“麓山寺碑”4字。陰刻碑文28行,每行56字,行楷書,左方斷裂一角,右下角脫落一小塊,損缺的三分之一,毀361字。上半從16行起,只字不存;下半尚存90字。清陶澍《觀麓山寺碑舊拓本詩序》中,談及碑斷裂原因:“嘉慶初年,有達官遣吏拓取,不以法,碑遂裂,或云達官欲題名,曳碑倒將以摩刻,故遂折裂。長沙知府和油灰集殘字(共九十四字)復置碑側,不能變舊觀矣!鼻骞饩w《湖南通志》載:“此碑共一千四百十三字,斷裂漫漶者二百七十一字!苯洸閷,100年之間,又損90字。
碑文敘述麓山寺創(chuàng)建以后歷代來此主持之名僧說法傳經情況,并一一列舉名僧及有關官員對該寺之貢獻。書法雄健得勢,可見其善用腕力,應為李邕生平之杰作,亦為不可多得之唐代名碑。
李邕(678~747),字秦和,揚州江都人。初為諫官,后為北海太守,人稱李北海,善書法,尤善以行楷寫碑,取法王羲之,而有所創(chuàng)造,故有“右軍如龍,北海如象”之說。足見前人對其書法評價之高。
1956年7月24日,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編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