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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市丁青縣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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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邦”時期,屬象雄阿爾巴轄區(qū)。

后成為蘇毗雅松(另作孫波雅松)以及蘇毗聯盟部落中心。

7世紀中葉,雅礱悉補野征服蘇毗雅松。

吐蕃政權建立后,以此為中心,設立“蘇毗茹”。

9世紀中葉,吐蕃崩潰,西藏陷入分裂割據狀態(tài)。

南宋定慶年間,蒙古汗東宮武藏一族占領此地,形成勢力。

元朝屬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帥府管轄。

明朝屬朵甘衛(wèi)指揮使司轄區(qū)。

清順治四年(1647),清廷理藩院將原由蒙古汗東宮武藏后裔統治的三十九部族收歸直接管轄。

雍正三年(1726),清政府委派三十九族基巧總管,直屬清朝理藩院夷情衙門管理。

乾隆十六年(1751),改由駐藏大臣管理。

1912年,西藏政府將該地區(qū)分為上、下三十九族,上三十九族歸黑河管理,下三十九族歸昌都管理。

此后下三十九族地區(qū)成為西康省的一部分。

1916年,復歸西藏地方政府管轄。

1943年,西藏地方政府推行宗溪制度,設立丁青宗,由西藏地方政府直接委派宗本管理。

1950年,昌都解放后,丁青、色札、尺牘三宗由昌都地區(qū)人民解放委員會管轄。

1951年,昌都地區(qū)人民解放委員會在丁青設立第一辦事處。

1959年4月,撤銷第一辦事處,解散三宗政府,同年5月將原丁青、色札、尺牘三宗合并建立丁青縣,隸屬昌都專區(qū)。

1960年1月,經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丁青縣。

2014年10月,撤銷昌都地區(qū),設立地級昌都市,丁青縣屬昌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