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成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舊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制;1962年10月,設立蘆草咀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建設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更名為村,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村民委員會,1984年,撤銷蘆草咀生產大隊,設立蘆草咀村村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