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始稱上營坊行政事務所。 1951年1月改稱公園街公所。 1953年3月為上營坊居委會和戴家巷居委會。 1954年6月合并改稱公園街道。 1960年前仍稱公園街道。 1960年6月改稱公園人民公社。 1967年1月以后,各街道人民公社被“奪權”。 1968年4月經(jīng)區(qū)革命委員會批準成立公園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 1979年7月前仍稱公園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 1979年7月,公園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改為公園街道至今。 |
1949年成立榕門路行政事務所,1950年稱榕門路居民聯(lián)組,1951年改稱榕門路街公所,1953年改為榕門路居委會,1954年稱榕門路街道,1958年組建滕王閣人民公社,1960年將勝利路街道并入(1962年分出),1968年6月成立滕王閣人民公社革委會,1979年改稱滕王閣街道。 2002年9月將子固路街道、勝利路街道勝利路以西部分劃歸滕王閣街道管轄。 |
1949年成立積谷倉街行政事務所,1951年改積谷街公社,1953年分為大士院、半步街居委會,1954年合并為大士院街道,1960年更名八一橋公社,1979年改稱八一橋街道,沿用至今。 |
1949年屬楊家廠街行政事務所。 1950年屬楊家廠居民聯(lián)組。 1951年分出建立百花洲街公所。 1953年分為百花洲、東湖居民委員會。 1954年合并為百花洲街道。 1960年改稱百花洲人民公社,1979年復稱百花洲街道沿用至今。 |
1949年為毛家橋街行政事務所,1950年為毛家橋居民聯(lián)組,1951年建立北湖街公所,1953年為北湖、南湖居委會,1954年分設墩子塘、北湖2個街道,1957年合并仍稱墩子塘街道,1960年改稱墩子塘人民公社,1968年更名永紅人民公社,1979年復稱墩子塘街道,沿用至今。 |
轄區(qū)1957年前為荒地,省政府1957年遷入,形成大院三橫六縱道路格局。 1978年從公園人民公社分出組建人民大道人民公社,1979年改為人民大道街道,1981年更名為大院街道,沿用至今。 |
1949年7月成立了陽明路行政事務所,隸屬第五區(qū)公所。 1950年1月,陽明路行政事務所撤銷,改為陽明路居民聯(lián)組,工作交于公安分局民政股。 1951年1月成立陽明路街公所。 1952年底至1953年初,南昌市組成民主建政工作隊,正式籌建街道一級地方政權。 取消了陽明路街公所,建立了陽明路、裘家廠居民委員會。 1954年8月,根據(jù)市人民政府指示,進行街道基層組織整頓工作。 撤銷居民委員會。 成立街道辦事處,改稱為北壇街道辦事處和裘家廠街道辦事處。 1957年6月遵照市人委[1957]南政字1484號和1652號文撤銷裘家廠街道辦事處,并入北壇街道辦事處。 1959年5月,北壇街道辦事處設黨支部建制。 1960年5月,城高公社化,建立豫章人民公社,由原三經(jīng)路街道一部分地域和北壇街道組建而成。 豫章人民公社隸屬勝利區(qū)。 1962年7月以后,人民公社機構又進行了調(diào)整,恢復了街道,成立街道黨支部建制,保留人民公社牌子。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沖擊,街道黨政組織處于癱瘓狀態(tài),1967年1月以后人民公社被“奪權”。 1968年人民公社建立公社革命委員會。 1971年2月,恢復豫章人民公社支部委員會。 1973年市革委14次會議決定,將昌北、牛行兩個居委會劃歸豫章人民公社。 1979年6月1日改名為豫章街道。 |
1949年屬陽明路行政事務所,1950年屬陽明路居民聯(lián)組,1951年建立三經(jīng)路街公所,1953年分設三經(jīng)路、豫章路居委會,1954年合并為三經(jīng)路街道辦事處,1960年先后改稱三經(jīng)路人民公社、董家窯人民公社,1968年改稱衛(wèi)東人民公社,同年11月撤消后分屬青山路、永紅公社,1979年按原轄區(qū)恢復董家窯人民公社,同年改為董家窯街道辦事處。 |
1960年從公園街道辦事處分出設立青山湖人民公社,1961年并入公園人民公社,1979年分出成立彭家橋街道辦事處。 2004年,將北京東路、高新、南大北院、青山湖、謝家村、星光、上坊路、江大南路、187大院、南大南院、南昌水專11個社區(qū)居委會劃歸青山湖區(qū);將塘山鎮(zhèn)的湖畔社區(qū)、江中花園社區(qū),青山路街道的洪都北大道社區(qū)、新祺周社區(qū)、光明社區(qū)、李家莊社區(qū)、七里街社區(qū),董家窯街辦管轄的福州路北社區(qū)、文教路北社區(qū)劃歸彭家橋街道。 |
1949年5月,揚子洲劃分為吳坊、鐘陵、莘洲三個鄉(xiāng),歸新建縣管轄。 同年9月,揚子洲劃歸南昌縣蔣巷區(qū)管轄。 1951年5月,揚子洲劃歸南昌市第六區(qū)管轄,同年9月劃歸南昌市第五區(qū)管轄。 1952年2月,揚子洲劃歸南昌市第七區(qū)管轄,同年10月,由三個鄉(xiāng)再劃分成四個鄉(xiāng),即:從鐘陵鄉(xiāng)劃出一部分,從莘洲鄉(xiāng)劃出一部分,組成了滕洲鄉(xiāng)。 同年下半年,南昌市第七區(qū)改為塘山區(qū),揚子洲劃歸塘山區(qū)管轄。 1956年上半年,將上述四鄉(xiāng)實行合并,成立揚子洲鄉(xiāng)。 同年下半年,南昌市決定撤消塘山區(qū),成立南昌市郊區(qū)辦事處。 從此,揚子洲一直由南昌市郊區(qū)(2002年6月更名為南昌市青山湖區(qū))管轄。 1958年10月,實行“政社合一”,揚子洲鄉(xiāng)改為揚子洲公社。 同年12月,又實行了“場社合一”,揚子洲公社與揚子洲農(nóng)場實行合并。 1959年下半年,揚子洲公社又與揚子洲農(nóng)場分開,恢復揚子洲公社。 1960年下半年,與揚子洲農(nóng)場合并。 1970年下半年,成立解放洲公社。 1971年下半年又與揚子洲農(nóng)場劃開,成立揚子洲公社。 1984年,揚子洲公社改為揚子洲鄉(xiāng)。 2010年11月,經(jīng)省政府批準,撤銷揚子洲鄉(xiāng),設立揚子洲鎮(zhèn)。 2014年10月由青山湖區(qū)劃至東湖區(qū)管轄。 |
2004年南昌市行政區(qū)劃調(diào)整新成立的鄉(xiāng)鎮(zhèn)級別的政府派出機構,為了管理東湖區(qū)的6個城中村。 2016年6月21日由二七北路600號遷至騰蛟路2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