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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各縣區(qū)歷史沿革

宋初屬揭陽縣地,后分屬海陽、揭陽、潮陽管轄。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置澄?h。

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媽嶼島改屬澄?h轄,龍湖地域全為澄?h轄地。

1958年至1983年,龍湖地域分別由澄?h和汕頭市郊區(qū)或全部或部分鄉(xiāng)鎮(zhèn)交替管轄。

1981年7月,在龍湖地域創(chuàng)辦經(jīng)濟特區(qū)。

1986年9月,撤銷汕頭市媽嶼旅游管理處,將媽嶼島劃歸汕頭經(jīng)濟特區(qū)管轄。

1991年9月,汕頭市轄區(qū)行政區(qū)劃調(diào)整,設立汕頭市龍湖區(qū)。

1992年7月,龍湖區(qū)區(qū)域調(diào)整,設置龍湖、金霞、珠池、新津4個街道和下蓬鎮(zhèn)。

2001年12月,在龍湖區(qū)成立金霞街道、鷗汀街道。

2003年1月,將澄海市的外砂、新溪兩個鎮(zhèn)等劃歸龍湖區(qū)管轄。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以前屬揭陽縣。

同年正月置澄?h,金平地域?qū)俪敝莞魏?h鮀江都、鱷浦都、蓬洲都三都之地。

1921年,成立汕頭市,金平地域分屬汕頭市市政廳(第一區(qū)、第二區(qū)、第三區(qū)、第四區(qū))及澄?h(鮀浦區(qū)、鱷浦區(qū)和下蓬區(qū)一部分)。

1958年3月,澄?h鱷浦區(qū)和下蓬鄉(xiāng)劃歸汕頭市郊管轄,金平地域全部屬汕頭專區(qū)與汕頭市管轄。

1965年6月,金平地域又分屬汕頭市和澄?h管轄。

1974年11月,金平地域全部屬汕頭市管轄。

1984年,金平地域分屬汕頭市的安平區(qū)、同平區(qū)、公園區(qū)、金砂區(qū)和郊區(qū)。

1991年10月,汕頭市轄區(qū)行政區(qū)劃調(diào)整,撤銷原各區(qū),成立金園區(qū)、升平區(qū)。

2003年1月29日,國務院批復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調(diào)整汕頭市行政區(qū)劃。

撤銷汕頭市升平區(qū)、金園區(qū),設立汕頭市金平區(qū)。

濠江地域,遠古時部分地方處于大海之中,后逐漸成陸。

夏商周時為揚越僻遠之地。

濠江區(qū)人文歷史悠久,濠江先民從1700多年前就開始在這里生活。

自秦至兩漢及西晉期間,濠江地域?qū)俳谊柨h管轄。

至晉安帝隆安元年(397),潮陽置縣,濠江為潮陽轄地,后歷經(jīng)隋唐,再至宋元明清,濠江地域基本一直屬于潮陽縣轄地。

宋末元初,潮州刺史陳憺遷居濠江西岸,創(chuàng)河浦鄉(xiāng),為濠江區(qū)的人文歷史書寫了濃厚一筆。

清朝初期,鄭成功部將在達濠開辟商埠,從事反清復明,從此濠江地域商貿(mào)繁華。

至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清廷在達濠駐軍建城,自此,“達濠城”聲名漸響。

至1913年以后,濠江境域分為達濠、礐石、河浦三部分建置狀態(tài),仍屬潮陽縣管轄。

新中國成立后,濠江地域大部先后屬潮陽縣和汕頭市郊區(qū)管轄。

1984年1月,達濠鎮(zhèn)與原礐石人民公社合并成立汕頭市達濠區(qū);1994年4月,成立河浦區(qū)。

2003年經(jīng)國務院批準,達濠區(qū)與河浦區(qū)合并成立汕頭市濠江區(qū),沿用至今。

秦漢時期屬南海郡地。

西晉太康三年(282),置南康郡,以揭陽為屬縣,潮陽地屬揭陽縣。

東晉咸和元年(326),設東官郡,揭陽縣屬之。

東晉隆安元年(397),正月,分東官郡揭陽縣地立義安郡,始置潮陽縣。

隋開皇十年(590),義安郡改為潮州。

隋大業(yè)三年(607),又改為義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復稱潮州,此期間潮陽一直屬潮州。

永徽元年(650),潮陽縣并入海陽縣。

先天元年(712),復置潮陽縣。

元和十四年(819),遷潮陽縣治于新興鄉(xiāng)棉陽(今棉城)。

五代時期至北宋至道三年(997),潮陽縣仍屬潮州。

北宋宣和三年(1121)設置揭陽縣,潮州轄海陽、潮陽、揭陽縣,史稱“三陽”。

南宋紹興二年(1132),潮陽再度并入海陽。

紹興十年(1140),復置潮陽縣。

明嘉靖四年(1525)起,地域內(nèi)部分歸屬有所變動。

直至清代,潮陽仍屬潮州府。

清承明制,建制一直未變,但其隸屬名稱其間變動頻繁。

民國期間,潮陽先后屬廣東省都督府、廣東省巡撫使署潮循道、廣東省長公署等多個機構(gòu)管轄。

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潮陽縣先后屬潮汕臨時專員公署、潮汕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潮汕專員公署等8個機構(gòu)管轄。

1958年3月起,潮陽縣的達濠鎮(zhèn)和部分地域的歸屬先后有所變動。

1983年7月13日,汕頭地區(qū)與汕頭市合并,潮陽縣屬汕頭市管轄。

1993年4月9日,撤銷潮陽縣,設立潮陽市(縣級),改由廣東省直轄,汕頭市代管。

2003年1月29日,潮陽撤市,設汕頭市潮陽區(qū)。

1912年,潮陽縣直屬于廣東省都督府。

1914年,屬廣東省巡撫使署潮循道。

1916年,屬廣東省長公署。

1920年底,直屬廣東省。

1925年,屬廣東省東江行政善后處。

1932年,屬廣東省東區(qū)綏靖委員公署。

1949年10月22日,潮陽解放。

至1967年2月,潮陽縣先后隸屬潮汕臨時專員公署、潮汕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潮汕專員公署、粵東辦事處、粵東行政公署、汕頭專區(qū)行政專員公署。

1983年7月,汕頭地區(qū)與汕頭市合并,潮陽縣隸屬汕頭市。

1993年4月,潮陽撤縣設市,改由省直轄,汕頭市代管。

2003年1月,潮陽撤市,設潮南區(qū),成為汕頭市轄區(qū)。

商、周時屬百越之地。

秦漢時屬南?そ谊柨h。

晉咸和六年(331)南?の龀鰱|官郡,澄海地域?qū)贃|官郡海陽縣。

宋宣和三年(1121)潮州增設揭陽縣,與海陽、潮陽縣合稱“三陽”。

原澄海地域中的蓬洲、鱷浦、鮀江3都為揭陽縣所轄,上外莆、中外莆、下外莆和蘇灣4都為海陽縣所轄。

明成化十三年(1477),從海陽縣析出饒平縣,澄海地域分屬海陽、揭陽、饒平3縣。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置澄?h,隸屬潮州府。

清康熙五年(1666),澄海全縣民眾分三批內(nèi)遷,縣建制裁撤,縣地并入海陽縣。

清康熙八年(1669)三月,澄海縣恢復建制。

1912年,成立澄?h政府,隸屬廣東省都督府。

1921年澄?h境內(nèi)的汕頭埠及部分村劃出,成立汕頭市政廳,與澄?h分治。

1949年10月25日,成立澄海縣人民政府,隸屬潮汕臨時專員公署。

1952年,南澳劃入澄?h(上級沒正式行文批準),成為澄?h的特區(qū)。

1953年5月,南澳從澄?h劃出,恢復設縣,不再受澄海縣管轄。

1958年9月,成立澄?h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銷澄?h建制,并入汕頭市郊,同年11月重新恢復澄?h建制。

1967年3月,成立澄海縣軍事管制委員會,1968年4月成立澄海縣革命委員會,分別隸屬汕頭地區(qū)軍事管制委員會、革命委員會。

1974年11月,下蓬、鮀浦、岐山劃歸汕頭市郊管轄。

1980年12月,撤銷澄?h革命委員會,恢復澄?h人民政府。

1994年4月撤銷澄?h,設立澄海市(縣級)。

2003年1月撤銷澄海市,設立汕頭市澄海區(qū),沿用至今。

遠古為南交之地,夏屬揚州南境,商為南越,周朝為揚越境地,戰(zhàn)國時期為百粵地,秦以后為南?そ谊柕,晉安帝九年(413)為綏安、海陽兩縣地,隋開皇十年(590)屬義安縣地,隋開皇十一年(591)屬海陽縣。

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置饒平縣,屬饒平縣信寧都。

明萬歷四年(1576),南澳設漳、潮副總兵,南澳副總兵受福建、廣東兩省之制,又制二省之兵。

劃深澳、隆澳屬廣東潮州府,云澳、青澳屬福建漳州府。

清順治三年(1646),南澳屬鄭成功藩地,清康熙三年(1664)屬饒平縣,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南澳設總兵,深澳、隆澳屬廣東潮州府,云澳、青澳屬福建漳州府。

清雍正十年(1732),置南澳廳。

1912年改南澳廳為南澳縣,直隸廣東巡按按使。

1914年,將云澳、青澳規(guī)劃廣東省,結(jié)束兩省共管制。

1927年縣政府遷至隆澳。

1938年日本侵略軍攻占南澳,1942年日偽南澳縣政府成立,饒平縣海山島歸南澳管轄,稱第四區(qū)(后規(guī)劃饒平縣管轄)。

1945年南澳光復。

1947年,南澳屬廣東省國民黨第五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專署管轄。

1950年2月23日,南澳解放,同年6月1日,成立南澳縣人民政府,同年10月1日起隸屬廣東省人民政府潮汕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管轄。

1952年,南澳屬粵東行政公署管轄。

同年6月,撤銷南澳縣建制,改稱為澄?h南澳特區(qū)(因國務院沒有批準,沒有對外公布)。

1953年5月,南澳恢復縣級建制。

1956年11月16日,南澳屬汕頭專區(qū)轄區(qū)。

1959年,撤銷南澳縣級建制,其行政區(qū)域并入饒平縣,稱饒平縣南澳人民公社(1959年3月20日,國務院行文批準執(zhí)行)。

1960年9月30日國務院批準恢復南澳縣,隸屬汕頭地區(qū)。

1980年12月,屬汕頭地區(qū)行政公署管轄。

1983年12月22日,南澳縣屬汕頭市管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