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為邢臺縣地。 1945年9月,邢臺解放,析邢臺縣城廂設立邢臺市。 1980年3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設立橋東區(qū)。 2020年6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橋東區(qū)更名為襄都區(qū)。 |
原為邢臺縣地。 1945年9月,邢臺解放,析邢臺縣城廂設立邢臺市。 1980年3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設立橋西區(qū)。 2020年6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橋西區(qū)更名為信都區(qū)。 |
春秋時期為晉國任邑。 秦代屬巨鹿郡。 西漢初為任侯國,后國除改置任縣(治今東固城),屬巨鹿郡。 三國魏晉時期屬廣平郡。 北魏孝昌三年(527),屬北廣平郡。 北齊省任縣入南和縣。 隋開皇十六年(596),復置,屬邢州。 大業(yè)三年(607),又省入南和縣。 唐武德四年(621),復置,旋徙今治,屬邢州。 北宋熙寧五年(1072),又省入南和縣。 元祐元年(1086),復置,屬邢州。 宣和元年(1119),升邢州為信都府,仍轄任縣。 金天會七年(1129),復降信都府為邢州,任縣仍屬之。 元中統(tǒng)三年(1262),升邢州為順德府,仍轄任縣。 元至元二年(1265),任縣省入邢臺縣,旋復置,同年,順德府改為順德路,任縣仍屬之。 明代屬京師順德府。 清代屬直隸省順德府。 1913年,屬直隸省冀南道。 1914年,改屬大名道。 1928年,直屬河北省。 1937年,屬河北省第十三督察區(qū)。 1949年,屬邢臺專區(qū)。 1958年,并入巨鹿縣。 1961年,復置,屬邢臺專區(qū)。 1967年,屬邢臺地區(qū)。 1993年,劃歸邢臺市。 |
西周時期屬邢國。 春秋時期歸晉國。 戰(zhàn)國時期屬趙國。 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始置南和縣,治所即今縣城。 同時還置有朝平縣。 兩縣均屬巨鹿郡。 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隸廣平郡。 武帝政和二年(前91),改屬平干國。 五鳳二年(前56),國除,為廣平郡。 兩縣仍屬之。 哀帝建平三年(前4),廣平郡改為廣平國,仍轄南和、朝平兩縣。 后漢朝平并入南和縣,仍屬廣平國。 建武十三年(37),更隸巨鹿郡。 東漢建安十七年(212),改屬魏郡。 三國魏黃初二年(221),南和更隸廣平郡。 晉初仍隸廣平郡,此后南和并入任縣。 北魏太和二十年(496),析任縣復置南和縣,仍屬廣平郡。 孝昌三年(527),析廣平郡北部地區(qū)增置北廣平郡,治轄南和縣。 北齊時期北廣平郡復省入廣平郡,南和縣遂還隸廣平郡,同時廢任縣并入南和縣。 此時南和城亦名嘉禾城、安澧城。 北周置南和郡,治轄南和縣。 隋開皇三年(583),置南和郡,南和縣改屬洺州,十六年,更隸邢州,并析南和縣復置任縣。 大業(yè)三年(607),改邢州為襄國郡,仍轄南和縣,同年任縣復省入南和縣。 唐武德元年(618),置和州,治轄南和縣。 天寶元年(742),罷邢州為巨鹿郡,轄南和縣。 至德二年(757),罷郡復置邢州,南和縣任屬之。 五代南和縣仍屬邢州。 宋熙寧五年(1072),省任縣為鎮(zhèn),復并入南和縣。 元祐元年(1086),析南和縣置任縣。 宣和元年(1119),邢州升為信德府,轄南和縣。 金天會七年(1129),信德府改為邢州,仍轄南和縣。 元中統(tǒng)三年(1262),升邢州為順德府,南和仍屬之。 元至元二年(1265),省南和并入沙河縣,不久復置,南和縣改名和陽縣。 明洪武元年(1368),改順德路為順德府,和陽縣復名南和縣。 清沿明制。 1913年,南和縣改隸冀南道。 1914年,又更大名道。 1928年,廢道,南和縣直屬河北省。 1937年,屬河北省第十五督察區(qū)。 1941年,屬晉冀魯豫邊區(qū)。 1945年7月,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隸屬冀南四專區(qū)。 1948年9月,華北人民政府成立,南和縣遂屬華北行政區(qū)冀南四專區(qū)。 1948年8月,河北人民政府成立,南和縣劃歸河北省邢臺專區(qū)。 1958年4月28日,撤銷邢臺專區(qū),南和縣劃歸邯鄲專區(qū),12月20日,撤銷南和縣,并入巨鹿縣。 1961年7月9日,析巨鹿縣置任縣,將原南和縣劃歸任縣。 1962年3月27日,復設南和縣。 1967年,屬邢臺地區(qū)。 2020年6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撤銷南和縣設立南和區(qū)。 |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置中丘縣,治所在今內(nèi)丘西5千米,先后屬恒山、常山、趙郡。 北魏(436)中丘縣省入柏仁縣,北魏太和二十年(496)復置,遷治今內(nèi)丘,屬趙郡。 隋開皇元年(581),改中丘為內(nèi)丘,屬趙州;清雍正四年(1726),為避孔丘名諱,改“丘”為“邱”,內(nèi)丘縣遂稱內(nèi)邱縣,1958年推廣簡化字,將“內(nèi)邱”改為“內(nèi)丘”,內(nèi)丘縣名稱沿用至今。 |
西漢于鄗邑置鄗縣,屬恒山郡。 漢元帝竟寧元年(前33),置柏鄉(xiāng)侯國,屬鉅鹿郡。 東漢初,鄗改名為高邑縣,柏鄉(xiāng)侯國并入高邑縣。 隋開皇十六年(596),析高邑,柏仁縣置柏鄉(xiāng)縣,名稱沿用至今。 |
漢初(前206),分置廣阿(今舊城)、象氏(今固城)、柏人(今亦城)三縣,廣阿、象氏屬鉅鹿郡,東漢初廢,并于他縣;柏人縣屬冀州趙國,至魏晉不改。 北魏太和十三年(489),復置廣阿縣。 東魏改柏人縣為柏仁縣。 隋仁壽初(601),廢廣阿置象城縣;大業(yè)初(605),改象城為大陸縣,屬趙郡。 唐武德元年(618),于柏仁縣置東龍州。 唐武德四年,復改大陸縣為象城縣;撤東龍州。 唐天寶元年(724),廢象城置昭慶縣,縣治復遷今舊城,屬趙州。 柏仁縣縣治遇水,東遷于現(xiàn)堯城鎮(zhèn),更名堯山縣。 北宋太平興國二年(977),改昭慶為隆平縣;宋熙寧六年(1073),省隆平為鎮(zhèn),入臨城;堯山入內(nèi)丘縣。 元祐元年(1086)復置隆平縣、堯山縣。 金大定中(1174),改堯山為唐山縣。 明洪武元年(1368),隆平并入柏鄉(xiāng)縣。 洪武十四年(1328),復置隆平縣,屬真定府趙州。 1928年,因與京東唐山市重名,唐山縣復更名為堯山縣,屬大名道。 1947年8月1日,隆平、堯山兩縣合并,定名為隆堯縣,名稱沿用至今。 |
古稱楊地,春秋建楊氏邑始。 西漢高祖十一年(前196)置楊氏縣。 晉代太康年間(280-290)廢除楊氏縣并入廮陶縣。 北齊(550-557)廢除廮陶縣并入廮遙縣。 隋開皇三年(583)復改名廮陶縣。 唐天寶元年(742)改廮陶縣為寧晉縣,沿用至今。 宋代屬慶源府。 金代屬沃州。 元代屬趙州。 明代、清代均屬趙州。 1913年廢州設道,屬直隸省冀南道;1914年屬大名道。 1928年屬河北省。 1937年劃歸河北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區(qū)。 1940年析出寧南縣,寧晉縣改屬冀中六專署。 1949年寧南縣并入寧晉縣,屬邢臺專區(qū)。 1958年新河縣、趙縣并入寧晉縣,屬石家莊專區(qū),1960年改屬石家莊市。 1961年新河縣、趙縣析出,寧晉縣復屬邢臺專區(qū)。 1970年屬邢臺地區(qū)。 1993年邢臺地、市合并,屬邢臺市。 |
漢初置南䜌縣,屬巨鹿郡。 北魏(389)道武帝拓跋珪改南䜌縣為巨鹿縣。 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并入柏人縣,考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復置南䜌縣。 屬南趙郡。 北齊廢南䜌縣并入任縣。 隋開皇六年(586)復置南䜌縣。 大業(yè)初廢南䜌縣復置巨鹿縣,屬襄國郡,名稱沿用至今。 |
漢景帝中元六年(前144)置堂陽縣,屬鉅鹿郡。 后晉堂陽縣改名蒲澤縣,屬真定府。 后漢高祖乾祐元年(948)蒲澤縣復名堂陽縣,屬鎮(zhèn)州。 宋太祖乾德元年(963)降堂陽縣為鎮(zhèn)省入南宮縣。 宋任宗皇祐四年(1052)升南宮縣之新河鎮(zhèn)為新河縣,屬冀州。 宋神宗熙寧六年(1073)新河縣省入南宮縣。 金太宗天會七年(1129)復設堂陽縣,屬河間府。 元太宗四年(1232)改堂陽縣為新河縣。 1946年為紀念董振堂烈士改名振堂縣。 1950年3月復名新河縣;1958年并入寧晉縣,屬石家莊專區(qū)。 1961年省入南宮縣,屬邯鄲專區(qū);1962年復設新河縣,名稱沿用至今。 |
西漢平帝元始二年(2),取“推廣宗子”之意置廣宗國。 約廢于四年。 和帝永元五年(93),封皇弟萬歲為廣宗王,復置廣宗國,不及一年又廢國置廣宗縣。 靈帝中平元年(184),皇甫嵩與黃巾軍戰(zhàn)于廣宗,即此。 后趙石虎時為建興郡治。 北魏時為廣宗郡治。 隋仁壽元年(601),避太子楊廣名諱,改宗城縣。 唐天祐三年(906),避朱溫之父誠名諱,復改廣宗縣。 五代后唐復曰宗城。 故城在今威縣東南古城。 北宋宣宗貞祐二年(1214),復名廣宗縣,不久又改名宗城縣。 元至元二年(1265),并入平鄉(xiāng)縣,后又復置。 明清時期屬順德府。 1913年,屬直隸省冀南道。 1914年,屬大名道。 1928年,直屬河北省。 1941年,屬晉冀魯豫邊區(qū)。 1949年,屬邢臺專區(qū)。 1958年,屬邯鄲專區(qū),同年并入巨鹿縣。 1961年,復置,屬邢臺專區(qū)。 1967年,屬邢臺地區(qū)。 1993年,劃歸邢臺市。 |
三國魏景初二年(238)置平鄉(xiāng)縣。 晉永嘉六年(312)省平鄉(xiāng)縣。 北魏景明二年(501年)復置平鄉(xiāng)縣,屬廣平郡。 隋改屬洺州,后又屬邢州、襄國郡。 宋熙寧六年(1073)降為鎮(zhèn)并入鉅鹿縣,元祐元年(1086)復置平鄉(xiāng)縣,屬邢州。 1958年12月,平鄉(xiāng)縣并入巨鹿縣。 1961年5月,原平鄉(xiāng)縣區(qū)域從巨鹿縣析出,劃歸廣宗縣。 1962年3月,從廣宗縣析出,復置平鄉(xiāng)縣,名稱沿用至今。 |
周初始定名稱甘泉市。 秦置郡縣,境域稱厝縣,屬鉅鹿郡;東漢安帝永寧二年(121)厝縣改名甘陵縣。 晉武帝咸寧三年(277)置清河縣,甘陵縣入清河縣。 北齊天寶七年(556)清河縣改稱武城縣,屬清河郡。 隋開皇六年武城縣改稱清河縣。 1958年清河縣并入南宮縣,屬邯鄲專區(qū);1961年復置清河縣,屬邢臺專區(qū),名稱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