圉城舊址
在縣城西南25公里,今圉鎮(zhèn)及前城、后城村一帶。春秋時先后隸屬陳、鄭,西漢為圉縣治,唐貞觀元年(627)廢縣為鎮(zhèn),為鎮(zhèn)治。舊址南北長2公里,東西寬1.5公里,面積3平方公里,墻基為紅崗土和碎砂石攪拌夯筑而成。城址內(nèi)外出土有春秋銅矛、劍、戈和漢綠釉瓷壺、陶鼎、甕、尊、繩紋大筒瓦等文物。1986年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