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領事館舊址
中日甲午戰(zhàn)爭后,帝國主義加緊對中國沿海港口的侵略和內地路礦的掠奪,不斷擴大勢力范圍,妄圖瓜分中國。1901年(清光緒二十七年)9月,清政府在帝國主義的逼迫下簽訂了空前屈辱的《辛丑條約》。第二年9月5日,依據《辛丑條約》第11款的規(guī)定,中英簽訂《續(xù)議通商行船條約》,規(guī)定英國得保“利益均沾”之權。附件中有一《續(xù)議內港行輪修改章程》,內容為給予英國輪船內河行駛的各項便利。1903年8月,中美又簽訂了《航行通商續(xù)約》,同意將盛京之奉天府(今沈陽)及安東縣(今丹東市)由中國自行開埠通商;同年10月8日,中日簽訂《通商行船續(xù)約》,同盛京省之奉天府及大東溝(今東港市)兩處開埠通商。從此,英、美、日帝國主義列強把侵略魔爪伸向東北,伸向安東。
1903年,英國決定在安東設領事館,選址在今錦江山公園東側。領事館房屋建成后,英國立即派領事進駐,同時美國在安東的領事權也由英國兼任。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英國人邵兆直(譯音)在安東建立怡隆洋行,經辦輪船公司。太平洋戰(zhàn)爭爆發(fā)前夕,英美領事撤走,由邵兆直代理英國領事。太平洋戰(zhàn)爭爆發(fā)后,邵兆直去上海,委派怡隆洋行的兩名中國職員滕毓鐘、劉國芳代為管理。解放后該建筑收歸人民政府管理。
英美領事館舊址是目前丹東地區(qū)建筑規(guī)模最大、保存較完整的歐式建筑物,是近代史上帝國主義列強肆意侵略瓜分中國,使丹東走向殖民地化的歷史證據。同時,該建筑又是歐式建筑藝術的縮影,為研究歐式建筑藝術提供了實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