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記載,建置前,安遠縣在虞夏時期為禹貢揚州地,春秋屬吳,戰(zhàn)國屬楚,秦屬九江郡,漢屬豫章郡雩都縣。
公元544年(南朝梁大同十年)置安遠縣,屬南康郡。
縣名因境內(nèi)有安遠水而得,一直沿用。
建縣后,幾經(jīng)析并易屬。
公元1310年(元至大三年)復(fù)置安遠縣,屬贛州路,后無廢置,相沿至今。
544年(南朝梁大同十年),分雩都縣南三鄉(xiāng)地“于今縣南七十里安遠水南置安遠縣”(唐《元和郡縣圖志》),以水名縣,屬南康郡。
隋開皇年間(581~600年),安遠縣并入雩都縣。
589年(開皇九年),改南康郡為虔州,安遠隸屬虔州。
788年(唐貞元四年),分雩都縣南三鄉(xiāng)并信豐縣一里,再置安遠縣,屬虔州。
910年(五代十國吳楊隆演天祐七年),以虔、韶二州置百勝軍,安遠縣隸屬百勝軍。
937年(南唐昇元元年),改百勝軍為昭信軍,安遠縣隸昭信軍。
975年(北宋開寶八年),改昭信軍為軍州,安遠縣隸軍州。
976年(太平興國元年)改軍州復(fù)為虔州,安遠縣屬虔州。
1153年(南宋紹興二十三年),改虔州為贛州,安遠縣屬贛州。
1277年(元至元十四年),改贛州為贛州路,安遠縣屬贛州路。
1287年(元至元二十四年)安遠縣并入會昌縣。
1310年(元至大三年),復(fù)置安遠縣,仍屬贛州路。
1369年(明洪武二年),改贛州路為贛州府,安遠縣屬贛州府。
1646年(清順治三年)至1911年(宣統(tǒng)三年),安遠縣仍屬贛州府。
1912年(民國元年)冬,廢府,安遠縣直屬江西省。
1914年設(shè)贛南道,安遠縣屬贛南道。
1926年廢道,復(fù)直屬江西省。
土地革命時期,安遠縣是中央革命根據(jù)地之一,受國民政府和中央蘇區(qū)政府雙重管轄。
1930年6月安遠縣屬贛西南蘇維埃政府贛南革命委員會,11月安遠縣屬江西省蘇維埃政府贛南辦事處。
1931年6月,安遠縣屬中央蘇區(qū)江西省。
1933年8月中旬,安遠縣屬中央蘇區(qū)粵贛省。
1932年安遠縣屬江西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區(qū)。
1933年秋,安遠縣屬贛南專區(qū)。
1934年,安遠縣隸屬贛南專區(qū)改稱的江西省第九行政督察區(qū)。
1935年3月,安遠縣屬江西省第四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8月20日,安遠縣解放,屬贛州分區(qū)。
同年11月,安遠縣屬贛西南行政區(qū)。
1951年6月,安遠縣屬贛州專區(qū)。
1954年5月,安遠縣屬贛南行政區(qū)。
1964年5月,安遠縣屬贛州專區(qū)。
1971年,安遠縣屬贛州地區(qū)。
1999年7月,贛州地區(qū)撤地設(shè)市改稱贛州市,安遠縣隸屬贛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