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以前,為土司統(tǒng)治。
元代,置石溪洞長官司,后改高羅寨長官司,不久升宣撫司。
明代,改為安撫司。
清乾隆元年(1736年)起,為宣恩縣高羅里。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為高羅區(qū)署;民國三十年(1941年),為高羅鄉(xiāng)。
1949年11月,建立高羅區(qū)。
1951年3月,為第七區(qū)。
1958年10月,為高歌、心安公社。
1959年1月,合并為高羅公社。
1961年5月,復置為高羅區(qū)。
1975年10月,為高羅公社。
1984年5月,復置為高羅區(qū)。
1996年12月,改為高羅鄉(xiāng)。
2015年3月12日,撤銷高羅鄉(xiāng),設立高羅鎮(zhè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