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化12年(1476)設鄖陽府,堰口橋村隸屬鄖陽府鄖縣。
清初設明朝建制,堰口橋村屬鄖縣十堰鎮(zhèn)。
清同治5年(1866),堰口橋村隸屬鄖縣南鄉(xiāng)茅箭保。
晚清,堰口橋村隸屬鄖縣茅箭保。
民國初期,堰口橋村隸屬鄖縣十堰區(qū)茅箭保。
1949年4月,取消國民黨保甲制度,公開建立中國共產黨的基層政權時,為鄖縣十堰區(qū)堰口村的3個閭管轄范圍。
1952年3月,堰口村升為十堰鄉(xiāng),3個閭改為4個自然村。
1955年12月,4個自然村改為4個初級社,隸屬鄖縣十堰區(qū)堰口鄉(xiāng)。
1958年3月,十堰區(qū)改為十堰鄉(xiāng),堰口鄉(xiāng)撤銷。
1958年9月,政社合一時,堰口高級社改為堰口生產大隊,隸屬五星人民公社十堰管理區(qū)。
1966年-1976年,堰口生產大隊更名為堰口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
1971年撤區(qū)并社時,堰口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更名為堰口生產大隊。
1984年4月,茅箭區(qū)成立后,堰口生產大隊更名為堰口村(以避免與新建的堰口居委會重名),歸武當路街道管轄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