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周時起至今,境域一直屬鄂城縣(今鄂州)管轄。
1946年6月,內湖設四區(qū):梁子、金牛、高橋、毛家鋪,境域屬梁子區(qū)。
1951年7月,鄂城縣實行小區(qū)制,全縣分為15小區(qū),境域分屬第九區(qū)(長嶺),第十區(qū)(太和),第十一區(qū)(涂鎮(zhèn))。
1955年撤長嶺區(qū),將大屋、長嶺、牛山、茅圻、下柯、李鐵6個鄉(xiāng)劃歸第十區(qū)太和管轄。
1957年11月,鄂城縣劃為14區(qū),境域分屬長嶺指導組,管轄東溝、鲊洲、長嶺、牛山4鄉(xiāng);1959年4月,增設梁子湖人民公社。
1961年,鄂城縣恢復行政區(qū)建置,設太和、梁子、東溝3個區(qū)公所,10個人民公社。
1983年8月,撤社建鄉(xiāng)。
梁子湖區(qū)(派出區(qū))管理沼山、公友2鄉(xiāng)和太和、涂家垴、梁子3鎮(zhèn)。
1987年8月10日,《國務院關于湖北省鄂州市設立市轄區(qū)的批復》國函〔1987〕139號,設立梁子湖區(qū)(市轄區(qū)),管轄沼山、公友2鄉(xiāng)和太和、涂家垴、梁子、東溝4鎮(zhèn),領導79個行政村,區(qū)政府駐太和鎮(zhèn)。
2004年12月撤銷公友鄉(xiāng),并入涂家垴鎮(zhè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