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屬恒山、鉅鹿兩郡地。
西漢置陸成縣,屬中山國(郡)。
東漢省入蠡吾縣,本初元年(146)析置博陵縣,屬博陵郡。
三國魏改名博陸縣,屬河間郡。
北魏更名博野縣,徙治今蠡吾,屬高陽郡。
北齊蠡吾縣廢入。
唐武德五年(622)置蠡州,因近瀛海為沼甸卑濕之地,污下多蟲,故名。
治、領(lǐng)博野縣。
宋雍熙四年(987)在博野縣置寧邊軍,后改永寧軍。
金天會七年(1129)升為寧州,天德三年(1151)改名蠡州,仍轄博野縣。
蒙古至元三年(1266)析博野縣東境(相當(dāng)今縣域)入蠡州。
明洪武八年(1375年)改蠡州為蠡縣,縣以州名,屬保定府。
1928年直隸河北省。
1937年10月,建立蠡縣抗日民主政府,屬冀中政治主任公署第二專區(qū)。
1939年改屬第四專區(qū)。
1945年8月蠡縣解放,屬第七專區(qū),翌年6月改屬第九專區(qū)。
1949年8月,屬河北省定縣專區(qū)。
1954年劃為保定專區(qū)。
1958年10月蠡縣、高陽合并,稱高陽縣,縣政府駐地高陽縣城。
1961年12月恢復(fù)蠡縣設(shè)置,屬河北省保定專區(qū)。
1970年8月,保定專區(qū)改稱保定地區(qū),蠡縣隸之。
1994年底保定地市合并,屬保定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