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在嶺南地區(qū)設(shè)置桂林郡、南?ず拖罂,陵水境域?yàn)橄罂ね忉琛?/p>
漢代,西漢元封元年(前110年),漢武帝平南越之后在海南島上設(shè)珠崖、儋耳兩郡,領(lǐng)十六縣,陵水境域?qū)僦檠驴ど侥峡h。
初元三年(前46年),罷珠崖郡,以珠崖、顏盧之名并為珠盧縣,隸屬合浦郡。
東漢建初元年(76年),廢珠盧縣置珠崖郡,仍屬合浦。
隋代,大業(yè)六年(610年),設(shè)陵水縣,隸屬臨振郡。
唐代,武德五年(622年),海南置崖、儋、振三州,陵水隸屬振州。
龍朔二年(662年),海南增置萬安州,改屬萬安州。
五代十國時期(907—960年),海南屬南漢,陵水仍屬萬安州。
宋代,北宋熙寧元年(1073年),陵水縣降為鎮(zhèn)并入萬安縣。
元豐三年(1080年),復(fù)置陵水縣,隸屬萬安軍。
南宋紹興六年(1136年),撤銷萬安軍,隸瓊州。
紹興十三年(1143年),復(fù)置萬安軍,還屬萬安軍。
元代,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為瓊州路安撫司,陵水縣隸屬湖廣中書行省瓊州路安撫司轄地。
至元初,縣治所從陵水峒博吉李村遷至南山頭(今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zhèn)城東頭村)。
皇慶元年(1312年),縣治所遷再次遷至龍頭村海邊,后遷至港門。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隸屬廣西中書行省海北海南道宣慰司萬安軍。
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改萬安軍為萬州,陵水縣隸屬萬州。
洪武三年(1370年),瓊州升為瓊州府,隸萬州,屬瓊州府轄地。
清代,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4月,升崖州為直隸州,降萬州為萬縣,不管轄縣,陵水縣隸屬崖州直隸州管轄。
民國元年(1912年),陵水縣隸瓊崖綏靖處。
民國二年(1913年),隸瓊崖鎮(zhèn)守府。
民國三年(1914年),屬瓊崖道。
民國十年(1921年)始,先后隸屬瓊崖善后處、瓊崖特別行政區(qū)、瓊崖綏靖委員公署、廣東第九行政督察委員公署、海南特別行政區(qū)。
民國十六年(1927年)至民國二十年(1931年),創(chuàng)建瓊崖第一個蘇維埃政權(quán)“陵水縣蘇維埃政府”。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8月,中國共產(chǎn)黨領(lǐng)導(dǎo)的陵水縣民主政府成立,隸屬瓊崖臨時民主政府東區(qū)行政公署;同年10月,隸屬瓊崖臨時民主政府邊海行政公署;12月,又歸瓊崖臨時民主政府東區(qū)專員公署。
1949年7月,改為陵水縣人民政府。
1950年4月,陵水縣全境宣告解放,隸屬海南軍政委員會管轄。
1951年4月,陵水縣隸屬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管轄。
1954年1月起,陵水縣劃歸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qū)(1955年改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管轄。
1955年7月,陵水縣人民政府改稱陵水縣人民委員會,歸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管轄。
1958年12月,陵水、崖縣、保亭和萬寧縣的興隆農(nóng)場及附近農(nóng)村合并為大縣,稱崖縣。
1959年10月,崖縣(原屬陵水縣)管轄的分界嶺(牛嶺)以北地區(qū)(即興隆、南橋、牛漏等地,含興隆公社、興隆華僑農(nóng)場、南橋公社、南林農(nóng)場、東和農(nóng)場)劃歸萬寧縣(今為萬寧市)。
1961年6月,從崖縣分出,恢復(fù)陵水縣建置,隸屬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管轄,縣政府駐陵城鎮(zhèn)。
1962年,陵水縣隸屬廣東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68年5月,成立陵水縣革命委員會。
1980年12月,撤銷陵水縣革命委員會,成立陵水縣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成立陵水黎族自治縣,隸屬廣東省海南行政區(qū)和海南建省籌備組管轄。
1988年4月,海南建省辦經(jīng)濟(jì)特區(qū),陵水黎族自治縣隸屬海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