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萬歷二十九年前,樂山屬播州長官所轄。
明萬歷二十九年后,樂山隸屬西鄉(xiāng)西隅里,金竹隸屬沙溪里。
宣統(tǒng)3年(1911),樂山隸屬西一區(qū)(原西隅里)。
民國二十一年(1932),樂山鄉(xiāng)隸屬第十區(qū)(樂民城)。
民國二十五年(1936)初,樂山隸屬第六區(qū)(鴨溪場)。
民國三十八年(1949),樂山鄉(xiāng)隸屬西區(qū)。
1949年,樂山鄉(xiāng)隸屬六區(qū)。
1951年3月樂山鄉(xiāng)隸屬十四區(qū)(西來寺)。
1958年10月,樂山鄉(xiāng)、新土鄉(xiāng)、金竹鄉(xiāng)分別調(diào)整為鴨溪人民公社所轄的3個管理區(qū)。
1961年9月,樂山、新土、金竹三個管理區(qū)合并成立樂山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樂山公社、新土公社、金竹公社分別建立鄉(xiāng)政府,改稱為樂山鄉(xiāng)、新土鄉(xiāng)、金竹鄉(xiāng)。
2003年12月10日,原民豐村、后箐村合并為后箐村。
2003年由新莊,新土兩個村合并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