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六年(1728年),貴州按察使張廣泗率兵討八寨苗疆,翻仰周圍10余寨與丹江苗民聯(lián)合駐守。
六月,張廣泗命令撫標守備張旋和麻哈州知州孫癸,以土司天世美和雷鳳鳴作向導,分路進攻翻仰、翻杠,焚燒附近苗族村寨。
八年(1730年)屬永安長官司。
此時在排加坡設有營盤。
同治年間撤銷。
1920年(民國九年)屬第2區(qū)第5保(永安村)。
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屬永安鄉(xiāng)。
1941年(民國三十年)屬第7保(與卓佐寨為1保)。
屬南皋鄉(xiāng)公所。
1951年2月廢保建卓佐行政村,屬卓佐行政村。
1952年5月完成土地改革。
1953年從卓佐村分出另建翻仰行政村。
屬巖英鄉(xiāng)人民政府。
1956年建立中蘇高級社,109戶。
屬新華鄉(xiāng)人民委員會。
1958年改為翻仰大隊,屬新華人民公社。
1959年屬新華管理區(qū)。
1961年8月,改屬巖英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轄7個生產隊。
1968年建立翻仰大隊革命生產委員會。
屬巖英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1年改為翻仰大隊管理委員會。
屬巖英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4年8月,改為翻仰村民委員會,屬巖英鄉(xiāng)人民政府。
1992年屬興仁鎮(zhèn)人民政府。
2018年與福亞村合并建翻仰村村民委員會。